聊城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日期:2023/3/18 15:00:47 / 人气:0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目前我国对于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的定义,是指以绘画绘图、雕塑等方式创作,作品是以线条、色彩等结构组成的平面形式或立体形式的艺术作品。其中美术作品中也包含书法写作作品,书法写作作品是一种纯美术作品,书法作品申请著作必须要具有书法艺术内涵,并不是说随便写出的文字就可当做书法作品申请著作保护。而且书法作品指的是书法写作作品,不能与文字作品混为一谈。
一、登记流程
1、申请登记主体
(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2、登记程序
向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3、提供相关材料
(1)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
(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归属证明说明
(3)身份证与作品原件
4、美术作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1)是要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特定内容为实质要件,表达方式则为形式要件。
(2)是要有特定的内容。
国家版权中心核查后通知缴费:个人申请办理美术作品著作的,国家版权中心直接通知缴费。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美术作品著作登记申请的,版权中心通知代理机构缴费,代理机构直接缴纳。
国家版权中心受理审查后,进入到公告期,公告期为三天。如公告期间无异议,公告期结束将下发作品著作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