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税)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日期:2025/5/30 19:01:30 / 人气:0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个税)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一、需要申报个税的收入类型
1、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得(如设计、咨询、讲学等)。
稿酬所得: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减按70%计算,再按20%优惠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2、分类所得(按月或次计税,税率不同):
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生产经营收入(适用5%-35%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分红、存款利息等(税率通常20%)。
财产租赁所得:出租房产、设备等收入(税率20%)。
财产转让所得:出售房产、股权等收益(税率20%)。
偶然所得:中奖、获奖等意外收入(税率20%)。
二、需要办理个税申报的情形
1、日常预扣预缴:
大部分工资薪金由单位代扣代缴,但纳税人需核对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劳务报酬、稿酬等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需确认申报情况。
年度汇算清缴(次年3月1日-6月30日):
2、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年收入超过6万元且有多处收入。
劳务报酬、稿酬等未足额扣除费用(可减除20%或800元/次)。
需申请退税(如预缴税款多于应纳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未足额享受。
3、无需办理的情形:
年收入≤12万元且补税≤400元。
已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
4、自行申报(取得收入无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取得经营所得。
境外所得、财产转让等特殊收入。
年所得超12万元且需补税(注:2019年后年收入12万不再单独作为申报条件,但需结合汇算情况)。
三、免税或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保险赔款、退休工资等。
符合条件的补贴(如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
省级以上奖金、福利费、抚恤金等。
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房租、赡养老人等可税前扣除。
税务稽查:虚假申报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