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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个税)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日期:2025/5/30 19:01:30 / 人气:0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个税)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一、需要申报个税的收入类型

1、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得(如设计、咨询、讲学等)。

稿酬所得: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减按70%计算,再按20%优惠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2、分类所得(按月或次计税,税率不同):

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生产经营收入(适用5%-35%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分红、存款利息等(税率通常20%)。

财产租赁所得:出租房产、设备等收入(税率20%)。

财产转让所得:出售房产、股权等收益(税率20%)。

偶然所得:中奖、获奖等意外收入(税率20%)。

二、需要办理个税申报的情形

1、日常预扣预缴:

大部分工资薪金由单位代扣代缴,但纳税人需核对信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劳务报酬、稿酬等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需确认申报情况。

年度汇算清缴(次年3月1日-6月30日):

2、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年收入超过6万元且有多处收入。

劳务报酬、稿酬等未足额扣除费用(可减除20%或800元/次)。

需申请退税(如预缴税款多于应纳税额)。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未足额享受。

3、无需办理的情形:

年收入≤12万元且补税≤400元。

已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

4、自行申报(取得收入无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取得经营所得。

境外所得、财产转让等特殊收入。

年所得超12万元且需补税(注:2019年后年收入12万不再单独作为申报条件,但需结合汇算情况)。

三、免税或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保险赔款、退休工资等。

符合条件的补贴(如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

省级以上奖金、福利费、抚恤金等。

注意事项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房租、赡养老人等可税前扣除。

税务稽查:虚假申报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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