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代理记账 聊城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聊城会计公司|聊城代理记账公司|聊城商标注册:真实、正向、传递价值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资讯 > 聊城代理记账

聊城注册公司代理会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该怎么办

日期:2018/10/20 10:18:41 / 人气:3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售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具体实务操作如下(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色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色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色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4、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5、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6、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以上就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务操作。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需要咨询相关内容的话,欢迎联系聊城名企天下。聊城名企天下专注于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莘县、冠县、东阿、高唐、茌平等地的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网站制作等。


评论

发表